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第二章 精神健康促进与精神疾病预防第十六条有效科技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经费投入,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精神卫生的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提高精神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的科学技术水平。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