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燃气设施与用气设备管理第三十五条已修改用气设备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在本市设立或者委托设立售后服务站点,负责售后的安装、维修。售后服务站点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化服务标准。售后服务站点不得改动室内燃气设施。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