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行政服务条例/第三章 建设与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行政服务部门在办理行政服务事项过程中,除依法应当使用单位正式印章外,可以使用审批专用章,审批专用章仅限于行政服务场所使用。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