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行政服务条例/第三章 建设与管理第十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行政服务信息化建设,将其纳入本级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建立电子网络服务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构建跨行政区域、跨部门、跨层级运行的行政服务网络数据交换平台,做到行政服务信息共享,提高行政服务的科学化水平。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