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行政服务条例/第二章 申请与办理第十二条有效申请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协调相关行政服务部门推行并联审批。并联审批的操作规范由行政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不同行政层级的申请,由行政服务管理机构决定是否在本行政区域内实行跨级联网审批。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