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二章 计划用水第八条已修改节约用水实行居民用水户和非居民用水户分类管理。本条例所称非居民用水户是指市人民政府规定实行计划用水的用水户。对非居民用水户用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规定,实行计划管理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本条例所称居民用水户是指除非居民用水户以外的其他用水户。居民用水户用水的水价计价方式及节约用水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