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水资源综合规划,制定统一的城市节约用水规划。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3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