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中小企业发展产业指导目录,结合本市实际,确定并公布本市中小企业重点发展的产业指导目录,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措施,重点扶持与本市支柱产业、优势行业分工协作、专业配套的中小企业。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