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实行厂务公开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有利于本单位发展、有利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

实行厂务公开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的商业秘密、科技秘密。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