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调解条例第三条有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依法合理、及时便民、尊重当事人权利的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