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畜牧条例/第四章 污染防治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第二十三条已修改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应当符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2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