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六条有效电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电力设施安全及用户用电情况;(二)查阅、复制必要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三)依法收集相关证据;(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