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五十一条已废止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3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