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五十条已废止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中标结果应当同时在交易中心信息栏和市建设网上予以公布。招标人不得在确定中标人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进行谈判。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3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