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七条已废止收购废旧物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对废旧物品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防止污水、废油或者废弃物污染周围环境。地方法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