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第二章 设立和实施第十五条已修改企业安排员工参加脱产或者半脱产职业技能培训的,可以与员工签订培训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培训合同应当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形式、期限、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费用承担、违约责任等内容。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