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旅游景区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五条有效交通、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管理部门在制定道路建设规划、客运线路及站点规划时,应当兼顾旅游发展需要,合理安排旅游景区至市(城)区的公交客运线路、设置公共停车场(站)以及交通引导标识牌等配套设施。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