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旅游景区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四条有效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通知旅游主管部门参加。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