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第二章 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准备/第二节 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第十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提前参与起草工作。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