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修改

新闻媒体应当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教育、引导作用,加强对家庭暴力的舆论监督,倡导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营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社会氛围。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