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因维修、装饰、拆除房屋等产生建筑垃圾的,应当堆放到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居(村)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运输申请。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