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条

有效

修改的城乡规划在报批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程序予以公告和审查。修改的城乡规划经依法批准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重新公布。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