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第五章 疏散和掩蔽第三十三条有效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疏散、掩蔽计划,必要时可以组织演练,指导单位和个人辨别防空袭警报音响信号,熟悉疏散路线、掩蔽场所。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