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第五章 疏散和掩蔽第三十二条有效人民防空疏散必须根据国家发布的命令,由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任何组织不得擅自行动。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