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二章 预防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地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科学布局测报站(点)、配备专(兼)职测报员,完善测报网络,组织开展监测预报工作。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