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第二十条有效在本市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的单位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专业性设备、设施。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