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第二十九条有效制定机关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的,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责令限期纠正;逾期未纠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