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信息化条例/第五章 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培育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试验区和示范企业,加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水平评估工作。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