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条例/第二章 监督机构第十一条有效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应当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奉公守法,清正廉洁,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并接受必要的培训。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