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条例/第二章 监督机构第十条有效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委员会的成员为本级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各级工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聘请的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应当报上一级工会备案。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由工会发给监督员证。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