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