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鼓励药品研究机构和生产企业研究开发安全有效、价廉方便的药品。支持特殊用药、急救用药的生产。

鼓励和引导药品生产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优化升级。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