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修改

药品使用单位应当完善处方监督检查和审核制度,定期开展对医师开具处方合理性的自律性检查、考评,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