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城镇道路两侧、居住区以及商店、集贸市场、饭店、旅游景点、车站等公共场所,应当合理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废物箱等环境卫生设施及其指示牌。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