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主要街区、大型广场、车站、商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应当配套建设符合卫生设施规定的公共厕所。公民使用公共厕所应当自觉维护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共厕所的设备。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