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