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市容管理第十五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或者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