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已废止自治县城镇居民饲养家畜家禽应当符合有关规定,畜群转场或牲畜交易应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道路通行,不得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地方法规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