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已废止自治县城镇辖区内的旱厕、化粪池和储粪池及排污管道,由责任单位及时清掏、疏通,密闭运输。地方法规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