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第八条已废止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