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第十七条已废止价格认证中心对文物、邮票、字画和贵重金属、珠宝、玉石及其制品,以及无形资产等需要进行专业技术鉴定的涉案财物,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或者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技术鉴定,根据其提供的依据,作出价格鉴定结论。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