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第十六条已废止对已经灭失或者形态已经发生改变的涉案财物,可以根据委托机构认定或有关当事人共同认可的证据材料,比照价格鉴定基准日同类实物形态的价格水平进行价格鉴定。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