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章 调查与名录第九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委员会。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建议名录,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地方法规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