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并应当争取上级补助经费、项目资金和社会个人的捐赠。地方法规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