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废止

财政监督实行信息共享原则。其他部门出具的检查结论能够满足财政部门履行职责需要的,财政部门可以利用;财政部门出具的监督检查结论能够满足其他部门履行职责需要的,其他部门可以利用,减少重复检查。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