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四章 骨灰处理与公墓管理第十五条有效骨灰可以安放在骨灰存放处,也可以在公墓、公益性墓地内墓葬、树葬、草坪葬,或者海葬等。提倡不保留骨灰。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