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举行丧事活动应当遵守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交通管理的规定,不得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