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对有扰乱征兵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征兵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