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征兵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依法做好征兵工作,是加强部队建设、巩固国防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