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新区管委会应当培育或者引进国内外科研院所、科技园、创业园等创新载体,引进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等资本,促进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的集聚,建立与产业紧密结合的高端创新创业基地。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